1、各種武器、仿真武器、彈藥及爆炸物品;
2、偽造的貨幣及偽造的有價證券;
3、對中國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道德有害的印刷品、膠卷、照片、唱片、影片、錄音帶、錄像帶、激光視盤、計算機存儲介質及其它物品;
4、各種烈性毒藥;
5、鴉片、嗎啡、海洛因、大麻以及其它能使人成癮的麻醉品、精神藥物;
6、帶有危險性病菌、害蟲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動物、植物及其產品;
7、有礙人畜健康的、來自疫區的以及其它能傳播疾病的食品、藥品或其它物品。
除了列入《禁止進口貨物目錄》的貨物不準進口外,其它法律、法律規定不準進口的貨物還包括:
1、未列入《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》及《自動進口許可管理類可用作原料的廢物目錄》的廢物進口。
2、受放射性污染的廢舊金屬。
3、來自疫區的相關動物和動物產品、肉骨粉等動物件飼料和動物源性生物制品等。
4、右置方向盤汽車和二手(舊)汽車、二手(舊)摩托車。
5、廢舊鈦材、廢舊鈦鐵合金、鈦鐵合金廢碎料。
6、鈦材、鈦鐵合金屬法定檢驗產品,不符合標準的產品。
7、瀕危野生動植物種。
8、仿真槍。
9、以CFC-12為空調制冷工藝的汽車及以CFC—12為制冷工藝的汽車空調壓縮機。
另外,下列商品停止進口:
國產手表復進口;Ⅷ因子制劑等血液制品;黑人牙膏(“DARKLE”、“DARLIE”);硝酸銨;氯酸鉀。